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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积金政策密集“上新”:适老化改造、装修儿童房、缴物业费均可提取

更新时间:2026-06-02 11:38:57点击:

近期,各地继续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记者梳理各地新政后发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正在持续扩大——除了用于购买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已成为政策“更新”的重要方向。适老化改造、装修儿童房,如今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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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适居性改造可提取公积金,“一老一小”家庭最高可提取1万元

在辽宁沈阳,近期出台政策宣布,今年起全面落地公积金用于适居性改造。政策明确,缴存家庭全款或商贷购买新建毛坯商品房,在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购房两年内可申请专项适居改造贷款或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升级。

针对“一老一小”居家改造需求,沈阳的政策还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如有65周岁以上同住老人或3周岁以下同住幼儿,且三年内无公积金提取记录,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居家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每户夫妻合计最高可提取1万元,精准补齐家庭养老育幼改造短板。

多地跟进: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提取额度最高达10万元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将居家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及住房装修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安徽安庆、芜湖等地明确可申请3万至5万元不等的提取额度;甘肃多地规定,用于适老化改造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福建厦门允许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每平方米标准为1800元,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5万元。

对此,专家表示,各地新政表明住房公积金正从单一的“购房工具”向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民生账户”转型,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居民房屋改造的成本,也有利于盘活全国超过10万亿元的公积金沉淀资金。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是中央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政策指向清晰。近期多个城市密集调整公积金政策,就是要想方设法提升公积金对缴存人的‘含金量’,把沉淀的缴存余额用得更好更充分,进一步强化公积金的民生属性,实现稳市场和惠民生的双重赋能。”

使用场景多样化:缴纳物业费、取暖费、购买车位均可提取

各地公积金在优化调整后,使用场景愈加多样化。有的地方明确可缴纳物业费、取暖费,还有城市提出可向购买车位等公共服务及设施配套等场景延展。

今年以来,内蒙古、甘肃等多个城市出台新规,支持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缴纳年度取暖费用,缓解家庭季节性大额生活开支。江苏扬州、宿迁等城市进一步优化政策,明确公积金可用于缴纳小区物业费。

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处副处长王迎利介绍:“提取层面,新增物业提取,支持旧房更新,持续精简办事要件,拓宽使用场景,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宿迁市民史梦婷表示:“每年能提取一次公积金交物业费,一年最高能提5000元,确实减轻了日常开支压力。”

湖北多地创新政策,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将同小区车位购置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全方位覆盖购房全流程配套需求。

专家表示,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展,就是要让公积金真正服务于“住有所居”,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更广阔的服务领域。吴璟指出:“公积金使用场景的这一轮扩容,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民生’二字,延伸到取暖、物业等居住生活中实实在在的小事,让躺在缴存人账户里的钱,更直接地用于减轻日常负担。”

放宽缴存门槛:普惠灵活就业人员,支持全国通办

在拓展使用场景的同时,各地公积金还逐步打破地域限制,推行异地贷款提取、代际提取,继续放宽缴存门槛,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体系,让公积金保障更普惠、更均衡。

近期,《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强调“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将能逐步参加公积金,租房压力得以减轻,扎根城市的底气也更加充足。

湖北宜昌、山东济南、广西柳州等城市已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制。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线上自主开户缴存,平等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和住房储蓄保障。以济南为例,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否为济南市户籍、收入是否固定,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非单位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自主确定,每月最低缴存200元左右。

此外,福州等地近期还出台政策,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业务可全国通办。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本轮公积金改革的核心,就是不断破除地域限制、身份限制两大壁垒。通过打通城市间政策通道、重点倾斜青年人才、全面吸纳灵活就业群体,公积金制度跳出了传统的属地化、单位化保障模式,制度覆盖面更广、惠民精度更高、普惠属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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