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6-16 09:41:49点击:
连日来,一场因“一字之差”引发的商标侵权风波,牵动了无数人的目光。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一家“渝见小面”餐饮店商标侵权,律师称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渝见小面”老板娘毛女士含泪诉说:“七八千元的赔偿,要卖上千碗面。”
面对小微商户的无助与公众的质疑,6月13日,“遇见小面”宣布撤诉,并反思自己的维权流程。6月15日,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正式就“商标风波”致歉。
一碗8元的小面,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生计;一次商标维权,考问的是法律的边界与商业的温度。当“渝见”与“遇见”的风波逐渐平息,留给我们的不应只是一段网络记忆,而应是对知识产权保护边界的持续追问:商标维权,究竟是消除市场混淆、维护公平竞争,还是制造对立、碾压弱者?

一字之差被告侵权
“我们店开了快两年了。我就是重庆人,‘渝’和‘遇’不同音也不同形,怎么就商标侵权了?”6月3日,一张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让毛女士陷入困惑与焦虑。传票显示,她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知名品牌“遇见小面”起诉。
毛女士解释,自己是重庆人,和丈夫两年前在南阳开了这家重庆小面馆,主要销售豌杂面、酸辣粉、牛肉小面等,客户以周边两三公里的居民为主。“渝”是重庆的简称,店名“渝见小面”由此而来。门店的门面、室内装潢设计及产品定价均未参照“遇见小面”,而且南阳市当地也没有“遇见小面”的连锁门店。
对此,“遇见小面”代理律师称,双方经营范围都是餐馆,主营产品都是小面,“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四个字中有三个字相同,构成整体近似。律师还表示,要考虑整体环境和音意综合比对,不能只看单个字的字形差异。
然而,在消费者认知层面,“渝”作为重庆的专属符号,与“遇见”所传递的邂逅之意,指向截然不同的品牌叙事。更何况,在南阳这座没有“遇见小面”门店布局的城市,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又有多大?
“大品牌要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我能够理解,但小店铺也需要生存空间,希望多一点人情关怀。”毛女士说。
“遇见小面”创始人致歉
毛女士的发声,迅速在各大网络平台引发热议。
有网友表示:“‘渝’与‘遇’意思完全不同,只是读音相近而已,有什么可告的?”也有人认为:“商户也需要增强商标合规意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对记者表示,“渝见小面”大概率不构成对“遇见小面”的商标侵权。原因在于:渝字具有地域指向性,能够表明餐食风味;设计风格、店堂等区别明显,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店主长期善意使用,无主观仿冒恶意。
随着舆论发酵,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表示“了解情况后,我们于6月12日已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尽管宣布撤诉,不少消费者并不买账。6月13日至14日,“遇见小面”部分储值会员在社交平台上晒出退款截图,以此表达对此次维权行为的态度。其中,有消费者晒出退掉不足1元储值余额的截图,以示不满。
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正式致歉。他在信中还表示,已决定将公司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和老板娘。此外,遇见小面已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
针对赠予商标一事,“渝见小面”老板李勇也在回信中表示,该品牌可赠予小面行业、惠及合规商户,并代表夫妻小店提议,希望宋奇及遇见小面向消费者和全国无心侵权的小微商户道歉。
得知这一消息后,毛女士表示,生活仍要继续,面馆已经正常营业,自己现在只想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事。至于是否沿用“渝见小面”的名称,她表示暂不确定。
商标维权的边界在哪?
目前,这场“面面之争”以“原告撤诉并致歉”画上句号,但关于商标维权行动流程和边界的争议与思考仍在继续。
在餐饮界,“渝见小面”的遭遇并非孤例。从西北的“潼关肉夹馍”到中原的“逍遥镇胡辣汤”,从巴蜀的“青花椒”到成都的“四姐手撕兔”,一批怀揣生计梦想的小微经营者,都曾因类似问题,在不经意间成为商标维权诉讼中的“被告”。
值得欣慰的是,前两起案件被有关部门及时叫停,后两起案件法院均判原告败诉。其中“青花椒案”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司法判例的形式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法律保护。
据业内专家介绍,当前一些品牌直接将商标维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由后者进行“批量式”起诉,最后与品牌方按比例分账。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品牌方无需投入人力精力,维权成本为零甚至倒赚;律所则稳收代理费。这种“零成本维权+利益分成”的机制,客观上形成了逐利性诉讼的温床,使知识产权保护偏离了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制度设定初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企业有权依法保护商标权。但维权不能只看“我有没有权利”,还要看“我怎么行使权利”——这既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企业社会责任与法治文明的体现。如果对方是恶意攀附、刻意仿冒,企业当然应当坚决维权;但如果对方只是小微商户,对“渝”“遇”这类字的使用具有一定地域、行业和日常表达背景,且门店形象、经营规模、消费者认知并不容易造成实际混淆,那么企业就应当更加谨慎。
“以‘遇见小面’维权案例来看,比起直接起诉索赔,更好的做法可能是先沟通、发函、给予合理整改期,把重点放在消除混淆,而不是制造对立。”王维维表示,知识产权不是用来压倒弱者的工具。尤其是大品牌面对个体工商户、小微经营者时,维权方式更要掌握好分寸,不能偏离保护商标权的正当目的。